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来宾市人民医院金秀分院

首页 >> 医院动态 >>信息公告 >>信息公告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试剂采购公告
详细内容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试剂采购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医用耗材、试剂采购公告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求,我院对下列医用耗材、试剂进行院内招标,现面向社会公示,欢迎有意向的资质合格的公司(厂家)前来参会(参加招标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

一、项目名称:医用耗材、试剂采购

二、项目编号:JXXRMYYHC20211119
    三、项目清单及需求

序号

耗材、试剂名称         

功能简述

备注

1

包(一)

详见产品需求清单

/

2

包(二)

详见产品需求清单

/

3

包(三)

详见产品需求清单

/

4

包(四)

详见产品需求清单

/

5

包(五)

详见产品需求清单

/

6

包(六)

详见产品需求清单

/

7

包(七)

详见产品需求清单

/

8

包(八)

详见产品需求清单

/

9

包(九)

详见产品需求清单

/

10

包(十)

详见产品需求清单

/

11

包(十一)

详见产品需求清单

/

四、报名须知

(一)本项目接受现场及邮箱报名,投标人对项目进行报价,可报多个项目包,但不得把项目包拆分、选报,缺项、漏项。

(二)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供应资质的生产或销售商。

(三)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产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四)供应商报价的产品功能必须满足或优于需求清单中的产品。

(五)供应商须具备服务所需的仓储、冷链运输、人员配备等条件,并具有能够准量及时(含紧急、计划供应)将货物配送到位的能力。

(六)产品需求表中出现的规格型号仅供参考,参加招标报价时可以不一致,对于适用症/设备、性能描述等报价人所报的货物的对应技术参数应等同于或优于招标文件中的参考技术参数并适用于我院现有设备。

(七)报价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报价单必须按照附件2的表格统一填写。

1)包(一)至包(七)的报价规定:不得高于二级医院收费标准的45%(包含一切成本,例如:校准、质控之类总成本);

2)医院原供应价基础上不少于5-10%折扣。

3)包(三)至包(七)中报价同一试剂的,以(1)、(2)两者报价较低者为标准。

4)包(一)、包(二)须提供三家以上二级医院的供货参考价格资料。

2.包(八)至包(十一)的报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不高于省集采网平台最低成交价;不高于本地区医疗机构采购价格。如有违背以上原则,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配送资格。本次招标涉及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下称集采网)挂网的产品,报价前请配送企业务必与生产企业沟通好。如果招标成功,必须确认能在集采网上进行采购交易。如中标后,生产企业不在集采网平台进行交易或者以厂家无货拒绝供货的,将取消其配送资格。

3.折扣后的试剂价格不得高于广西区中标价、医院历史采购价(折扣后的价格与广西区标中标价、医院历史采购价三者以低价作为结算价。价格不得高于(广西省标内限价及医院历史采购价),在后期供货过程中,如国家、广西(或者广西参与的省际联盟招标)进行集中采购,集中采购低于医院供货价格的,中标公司必须按照国家、广西(或者广西参与的省际联盟招标)的集采价格执行。

4.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中标人在中标后放弃中标项目的(不包括不可抗力的原因引起的),我院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取消其三年内参加我院所有招标议价项目的投标资格。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遇政府不可抗拒因素、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政策性调整、院方规划发展性调整等因素致使供货协议不能进行时,供货协议自动失效。医院向中标人进行解释告知后,对方应予以谅解、支持与配合。

(八)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价结果的活动。

(九)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招标的商家,均视为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招标要求。投标人之间不得互相诋毁,干扰招标评审工作。

五、产品质量要求及保证

(一)供应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标准,必要的条件下还须够提供产品所属批次的检验合格。

(二)供应商须出具有效的商品来源文件,如:厂家证明、产品注册证、授权代理文件、商品销售许可、供货说明等正规来源的相关文件均可。履行合同期间一旦出现侵权,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提交一份报名函(附件1)、报价表(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或能证明其经营范围相关文件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有效公章。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事项

(一)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八楼设备科,未尽事宜,请联系设备科。        

八、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请供应商按招标文件(附件3)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并按顺序装订,现场提交密封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式八份,一正七副,每页加盖公章,须用不透明文件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

九、招标会召开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26日9时(周五)

地点:金秀县金秀镇平安路45号(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金秀院区住院部9楼小会议室)

、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八楼设备科           

系 人:设备科   

联系电话:0772-6215192

报名邮箱:jxxrmyysbcg@163.com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19日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在线预约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