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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关于延长医用耗材、质控品采购报名的通知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关于延长医用耗材、质控品采购报名的通知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求,我院对下列医用耗材、质控品进行院内招标,现面向社会公示,欢迎有意向的资质合格的公司(厂家)前来参会(参加招标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 一、项目名称:医用耗材、质控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JXXRMYYHC20220208
四、报名须知 1.此次项目接受现场及邮箱报名。 2.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的企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及其他组织机构。 3.企业所报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产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4.企业所报产品功能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本采项目中的货物功能要求。 5.企业必须具备服务所需的仓储、冷链运输、人员配备等条件,并具有能够准量及时(含紧急、计划供应)将货物配送到位的能力。 6.产品需求表中出现的规格型号仅供参考,参加招标报价时可以不一致,对于适用症/设备、性能描述等报价人所报的货物的对应技术参数应等同于或优于采购文件中的参考技术参数并适用于我院现有设备。 7.报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不高于省集采网平台最低成交价;不高于本地区医疗机构采购价格。如有违背以上原则,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配送资格。本次招标涉及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下称集采网)挂网的产品,报价前请配送企业务必与生产企业沟通好。如果招标成功,必须确认能在集采网上进行采购交易。如中标后,生产企业不在集采网平台进行交易或者以厂家无货拒绝供货的,将取消其配送资格。 8.报价不得高于广西区中标价、医院历史采购价(折扣后的价格与广西区标中标价、医院历史采购价三者以低价作为结算价。价格不得高于(广西省标内限价及医院历史采购价),在后期供货过程中,如国家、广西(或者广西参与的省际联盟招标)进行集中采购,集中采购低于医院供货价格的,中标公司必须按照国家、广西(或者广西参与的省际联盟招标)的集采价格执行。 9.在评审期间,投标人不得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价结果的活动。 10.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招标的商家,均视为认同我院提出所有招标要求。投标人之间不得互相诋毁,干扰招标评审工作。 11.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中标人在中标后放弃中标项目的(不包括不可抗力的原因引起的),我院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取消其三年内参加我院所有招标议价项目的投标资格。 1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遇政府不可抗拒因素、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政策性调整、院方规划发展性调整等因素致使供货协议不能进行时,供货协议自动失效。医院向中标人进行解释告知后,对方应予以谅解、支持与配合。 五、产品质量要求及保证 1.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标准,必要的条件下还须够提供产品所属批次的检验合格。 2.履行合同期间,企业须出具有效的商品来源文件,如:厂家证明、产品注册证、授权代理文件、产品销售许可、供货说明等正规来源的相关文件均可。履行合同期间一旦出现侵权,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函(附件1)。 2.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或能证明其经营范围相关文件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证明:提供企业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网页打印件须显示企业名称以及查询结果、打印时间或查询时间。 以上材料须加盖有效公章。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延长至2022年3月23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金秀院区住院部8楼设备科 3.联系电话:0772-6215192 4.报名邮箱:jxxrmyysbcg@163.com 八、开标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九、采购文件要求及装订顺序 各企业统一使用报价单(附件2)进行报价。 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及装订顺序(附件3)进行制作,投标文件一式八份,每页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须用不透明文件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于招标当日现场提交。并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报名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1:报名函 附件2:报价单 附件3:采购文件要求及装订顺序 附件4:产品需求清单1 附件5:产品需求清单2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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