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来宾市人民医院金秀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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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来宾市人民医院金秀分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岗位职责

核酸采样一站式工作人员2名(金秀院区1名,桐木院区1名)。岗位职责:主要负责核酸采样人员的开单、登记信息、收费以及跟收费员的账务对接等相关工作,服从医院安排力所能及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基本条件

1.能吃苦耐劳,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职责;
2.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好,服从安排,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团队协作精神
3.年龄要求20—40岁,男女不限。高中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及医学生优先;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18日至2022年1122,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金秀县金秀镇平安路45号金秀院区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6212144;金秀县桐木镇城中路78号桐木院区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6352182。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招聘单位留存报名材料的复印资料或扫描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及应聘资格。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由考官现场评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面试由本院按程序组织实施,按照同一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核酸采样一站式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本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本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面试平均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我院工作区域内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呈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报院党委会审批同意,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月休4天。工资待遇:第一年2000元/月,若经科室考核结果优秀,工资可逐年递增(每年增加200元,封顶线为2400元/月),由医院缴纳五险(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无公积金。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在职人员同等伙食补助。

五、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入场需亮健康(绿)码;应聘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对现场秩序的管理,自觉保持1.0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不聚集闲聊,结束后马上离开,不得在现场逗留。

  2.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由院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2-6212144。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来宾市人民医院金秀分院)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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